第724章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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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席翻到最后,果然在京的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都在上面做了批示,他注意到别的同志都是简单的两个字。
“已阅”或是“批准”
只有吴明远写了8个字:“此人不杀,天理难容。”
“小胡啊,你去看一看吴明远同志在不在办公室,请他来一趟。”
相隔不远,吴明远来得很快,一进门就看到主席把烟又点上了,坐在那里一声不吭。
“主席,怎么了?”
“你老实讲,小胡进来打扰我,是不是你们的主意?”
吴明远“呵呵”一笑:“主意是我出的,知道劝不动,想个办法让你换换脑筋也好嘛。”
“你倒是承认得快,算了,坐了这么久,是该活动活动了。”
主席站起身,点点桌上那份文件:“这个你们都看了,说说想法?”
吴明远看了一眼文件袋上的标题,想了想说道:“我的想法已经写在里面了,主席还想了解什么?”
“那也就是说人人皆曰该杀?”
“对,不光是我们,高院、高检的同志,上海审判庭的同志,全国所有的听众,都只有一个声音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”
“继续说下去。”
吴明远说道:“主席晓得,我一向是支持法制治国的,法制是什么?是一种限制,规范人的行为,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能做,犯了法,一定要被追究,一定要付出代价,这就是法制精神,因为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,没有例外,不能说杀一个人要偿命,杀了几千几万人还要被赦免?没有这样的道理,他必须死,这是法律规定的,不是我们想要他死。党纪国法,党纪必须要比国法更重,才能服众,普通人徒刑,党员就要无期,普通人无期,党员就要死刑,这是过去我们没有取得政权之前,一直推行的,靠着这样铁的纪律,我们的部队由弱到强,战无不胜,所以我的理解,党纪一定要比国法更严格,共产党员就是要以身作责,打冲锋在前,犯了法,判得更严,能赦免的也不要赦免,能估息的更不要估息,但是反过来说,杀了这么多共产党员、革命群众、无辜百姓的刽子手,我个人认为无论有什么情由,都没有赦免的余地,这样的人活在世上,只会让我们的法律蒙羞,连改造的价值都没有,国际歌里唱道:‘这世上没有救世主’,我们共产党人也不必去做这个救世主,更不需要去当什么圣人,主席,这就是我的心里话。”
主席静静地听他讲完,开口说道:“你知道我在想什么?”
“不知道,不过我想说,有些人没有改造的必要,我们的国家还很穷,粮食很精贵,很多地方的百姓吃不饱饭,这些反动派已经活得太久了。”
吴明远说得直言不讳,主席有些意外,一个政治生物这么直白真得好吗?
“或许你是对的。”
主席两三步走到桌前,提起笔在上面飞快地写下一行字,吴明远眼尖,上面写着。
“已阅,很好,着各部门从速办理,尽早给予受害百姓一个交待,主席字。”1写完将卷宗还给胡鼎新,问吴明远:“现在在审什么案子?”
“苏区大屠杀。”
主席想了想,没有去开自己办公室里的收音机,带着吴明远朝外走。
“走,我们也去听一听。听”
上海公审大会现场,史良请求法庭允许传召第5位证人,政协常委、民主人士陈铭枢。
“请问证人,民国20年(1931年)7月你任何职?”
“在下在江西,任“剿共”军右翼军总司令,负责对湘赣闽匪区,也就是中央苏区的围剿行动。”
“请问证人,当时被告对你们有什么指示。”
“烧、杀。”
“目标。”
“没有特定目标,所有人。”
“我手上这份是民国20年8月16日,被告发给5号证人的两封亲笔电,佐证了证人的说法,电文有如下字句“燬平匪区办法应切实计划,派员负责监督,分区施行。”这个“燬”字,就是烧和杀的意思,在另一封电文中有更明确的指示“清野焚燬之策,中极赞成。请兄详细计划准备完妥后即令各部队切实施行。限十五日内焚平完毕可也。”根据被告的要求,参战部队除了对红军作战,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烧掉苏区老百姓的房屋、田地,杀掉男女老幼,把所到之处变成无人区,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,毁掉苏区的经济、人口,妄图让红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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