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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章完结104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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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怀里对女人天生有种安全感。laokanshu.com

刘祯还喜欢唱歌,也是半夜睡不着,他怎么好像一到半夜就睡不着。反正我跟他过过的几次夜里,他就没好好睡过。有时候还他唱上句让我接下句,他唱:“你到底爱不爱我?”我就老实巴交地接:“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……”

刘祯把自己唱好的歌录在我的手机里,然后很自觉地调成手机铃声,那段时间我只要一来电话,就是刘祯深情的歌喉,导致我经常漏接电话……

今天,我躺在被窝里想这些事情,那些甜蜜的青春过往,回忆起来的时候本该唇角微翘会心一笑,此刻回味起来却有些苦涩。

刘祯在外面抽了会烟,还是自觉地爬到床上来。我已经趁他看不见的时候穿好了裤子,也不打算怎么防着他。我估摸他不会再对我做什么了。

我感觉我们都变了,刘祯比以前沉默了,我比以前想的多了,这真不是好事。可人不可能总那么没心没肺的活着,成长需要代价。

刘祯伸出手臂来抱我,我也没有拒绝,就闭上眼睛睡了。我希望有一个男人抱我,在这样大雨哗哗的夜晚,在微凉的季节,用他的温度缓和我身体的冷冰,用他的身躯挡住我后背的恐慌。他不一定是谁,只要是一个我不讨厌的人就行。

但也只是感情泛滥,空虚成疾时的需要而已。

骤雨初歇的清晨,阳光很滋润,刘祯偷偷亲我的头发,小声说:“瑶瑶对不起。”

我其实也醒了,很大方坦然地说了声:“不客气。”

因为我们是朋友,冷静过后很多话可以摊开了直说,我问刘祯既然早就对我有想法,为什么那么多次机会不下手呢?比方我们出去喝酒的时候,他随便给我弄点安眠药苍蝇粉什么的,我肯定也就就范了。

刘祯很文艺,他说:“因为我不想得到你,我怕得到你,就会失去你。”

我曾经对刘祯说过,谈恋爱有什么意思呢,好了亲了抱了睡觉了,最后剩下的就只是分手了。这话被刘祯听到了心里去。

做朋友,永远不用担心失去,即使失去了,也是那种默默地退场,不会猛然来次锥心刺骨的痛。

我告诉刘祯,我现在的现状真的很好,不管他们怎么看,至少是我自己满意的。我不用在地摊上挑十块二十的衣服,我可以去商场,买有牌子的裙子,买化妆品也不用再去小饰品店,商场里绝大多数的东西我都买得起,这样的同时我还能存钱,存自己的钱。

他们可能会觉得我这些钱来路不正,可就说他刘祯和满城家的钱,来路就很正么?只是有些看得见,有些看不见罢了。

【瑶瑶篇】十七岁的时候,我当着老公的面把处女给了别人/暧昧很近,爱情很远 023 仔仔

这种日子我总会过够,等我过够了,就找个男人嫁了。我有这姿色,找人嫁掉不是问题,至于找个好人么……这玩意儿得看运气,就算是勤勤恳恳的模范好女人,也有可能找个醉酒的大汉天天打自己。

我让刘祯别管我,我的弯路我自己来走,以后的代价也我自己来付,他包办不起我的人生,这世界上除了爹妈,最好谁也别去包办谁的人生,以后人家过的不好,算谁的?

这个道理,显然满城比刘祯懂的早太多太多了。

刘祯没有多呆,我们俩吃了顿早饭,我就送他去机场了。再度挥别我的蓝颜,相见不如怀念吧。

刘祯跟我说了一句,那个年代非常流行的一句话,“你要好好的。”

从机场回来,我去买了个新手机,办了张新的手机卡,我真的很喜欢这种一了百了的感觉,就好像什么都重新开始了一样。

年根底下,我跟夜总会几个姑娘一起去嫖鸭。说来惭愧,我干了一年多的小姐,这还是第一次来见识男公关。有时候我经常想不明白,这帮姐妹儿图的什么呢,让人摸着挣来的钱,再让人摸着花出去。

我是来长见识的,看着一帮男青年儿过来选台的时候,这感觉怎么比自己上去选台还别扭呢。

我就随便叫了个顺眼的,原因很简单,我看着这孩子是这其中年龄虽小的,绝对不超过二十。那就让小孩多挣一点。

既然大家都是同行,就没什么好扭捏的了,这小孩子很快就被别的更加豪放的姐姐勾搭走了,我在角落里随便翻弄歌本儿,想看看这地方的淫词艳曲儿和我们那都有什么不同。

也就是今天见到了仔仔,我第一时间没发现他,是因为他今天太老实了。从坐下以后就没说过几句话,有人问:“仔仔你今天怎么了,咋不吭声啊?”

我抬头随意瞟一眼,见那小伙子也瞟着我,然后转过头去微笑着和人说话,他说:“挺好的啊,有点儿多了吧。”

我就低下头继续翻歌本儿。不可否认的是,仔仔是这里面长的最帅的,带点成熟气质的花样美男,只是我上大学的时候帅哥见得多了,对帅小伙子不大敏感。

这就快过年了,有人张罗大家一起喝个酒吧,我就放下歌本儿,凑过去喝酒,然后仔仔把酒杯递给我,我当时的反应是,嘿,我花钱找的那小破孩儿伺候谁去了?

有眼睛尖的就问:“仔仔我怎么发现你一直盯着我们瑶瑶看啊?”

仔仔,什么破名儿,我还周渝民呢,我还f4呢。当鸭的果然没文化,起个花名儿还得学明星。其实仔仔这名儿是江北给起的,上大学的时候江北和仔仔一个宿舍,江北在宿舍里偷偷养了只狗,狗名儿叫仔仔,因为那时候江北觉得,那狗长毛长毛的,和周渝民当时的发型很像。后来狗死了,江北成天念叨,“仔仔啊,我的好兄弟,你怎么说没就没了。”

天天念叨念叨,把仔仔念叨烦了,仔仔就说:“不就是条狗,我也是你的好兄弟,我死了你要有这个念想我就知足了。”

“仔仔没了,谁每天早上给我刁袜子?”江北问。

仔仔含恨把自己新买的阿迪袜子送给了江北,命令江北以后不要再念叨那只破狗。

江北于是决定让仔仔代替曾经的仔仔,就这么仔仔仔仔地叫开了。他本名叫季虎。

初次见面,仔仔这孙子装逼,不吵不闹鞍前马后的,也不是刻意围着我打转,但是我一抬眼总是能看到他。也可能是他在这帮人中特别抢眼的原因?

有人问仔仔今天为啥看起来这么害羞,没人得到回答。

后来仔仔终于来跟我搭讪了,我好像已经做好了准备。他问我:“你上过大学?”

我抬眼瞅他,“嗯。”

“在哪儿上的?”他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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