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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章完结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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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跟媒婆说:“这妹仔还行,吃得苦,就让我儿跟她圆房。”

因为明天就要离家去北方,相亲的当天就结亲。^看^书′屋~暁′说*网· /埂′薪+醉_全?拜堂喝喜酒,天落黑后进洞房。潘启揭开盖头,才算看清了媳妇,一个还没发育的妹仔,黄黑的面孔布满恐惧。她低着头,盯着脚上的绣花鞋,手上的皮肤比脸色还黑还粗糙,能够想象她在娘家每天要干很多粗活。漳泉一带的女人跟别处的不同,别处的女人只做家务,漳泉一带男人下海的多,出外做生意的多,地里的活大都由女人做。

“淑敬,”潘启站新娘面前说道,“我们以后是夫妻了,可我一点准备也没有。商人重利轻别离,我明天就要远离家门,贩茶去很远的地方,我没办法照顾你,只能托阿爸阿妈照顾你,你下面有几个小叔,地里的活由他们做。我赚到了银子,就会尽早赶回家,只要金老大生意做得顺,以后我们会有好日子过。”

“我怕。”

这是新婚夜,黄淑敬说的第一句话,也是惟有的一句话。

既然淑敬害怕,潘振承和她分开睡。天蒙蒙亮,潘振承隔着蚊帐同妻子道别,便随茶帮踏上北上的旅程。

潘启一去就是四年。第一趟贩运武夷茶,其他几趟贩运的均是徽州茶。四年过去,潘启弱冠改名讳为“振承”,按照习俗蓄了胡须。潘振承回到家时,茅屋里没有其他人,一个陌生的女人手脚麻利地剁喂猪的番薯藤,潘振承喊她一声:“淑敬。”她抬起头看潘振承,惊恐的目光仿佛遇到汪洋大盗。“我是振承呀!”潘黄氏吃了一惊,扔掉菜刀就往外面跑。

潘振承愣了好一阵,想不透媳妇究竟是怎么回事。等父母和弟弟回来,振承说起这事,父亲说肯定是你叫她淑敬吓到了她,你们结婚四年,从来没人叫过她淑敬。一家人出外去找潘黄氏。第二天早晨,岳母陪女儿回到潘家,说她女儿胆小认生,四年没见面,错把她男人当成了外人。父亲说没事没事,振承多呆几天就好了。岳母走后,潘黄氏不声不响拿起菜刀,继续剁番薯藤。

“久别胜新婚”,潘振承和茶帮的叔伯兄弟在外面听说书,对这句话尤感兴趣,纷纷憧憬回家后久别胜新婚的情景。回到久违的家,潘振承一点也找不到新婚的感觉。不过话得说回来,新婚夜潘振承本来就没有留下任何新婚的体验。潘黄氏是个勤快贤惠的女人,每天一大早起床,一直忙到天黑。她给男人洗脚,抹凉席,就是不爱说话,问一句答一句,答话时面容腼腆,老是低头看自己的脚。

潘振承要为家里盖一幢瓦房,刚打地基,又随茶帮去了北方。这样来来去去,直到父亲去世,潘黄氏仍未生育。振承听母亲说,阿爸有一桩未了心愿,要你和媳妇早给潘家生孙子。振承在家呆了八个月,成天陪着潘黄氏。这时,潘氏家境逐渐好转,潘黄氏不像以前那么辛劳,家中的膳食大有改善。潘黄氏皮肤白净了许多,面如满月,身子日益丰满浑圆,就是不见肚腹凸起来。婆婆没少带媳妇进庙里烧香,期望总是落空。

大男人不能老窝在家里,振承又出去贩茶。来来去去,潘黄氏似乎习惯了男人不在家,对男人来去无喜无忧,呆在一起时,照样一天难说三句话。

振承去吕宋做长生意,要带淑敬一块去,潘黄氏态度很坚决:“不去,我就守在家里。”振承进了广州十三行做大伙计,又提出淑敬跟他一块在广州落根,潘黄氏断然拒绝:“我哪都不去,我嫁给潘家,死也死在潘家。”黄淑敬说的潘家,是指同安县的明盛乡的潘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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