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4章完结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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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小说的故事(1)
我是一个写小说的人。
不要误会,我不是作家,但是我写小说。
或许我写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,但是我却从中得到了真正的乐趣。·x\w+b^s-z\.?c`o,m/
我的朋友们都容忍我的这个毛病,而且对我非常善意,甚至在我强迫他们阅读我的作品,并且坚持要听他们意见的时候(这些意见大多数都不着边际)。我想,他们之所以看我的东西,是因为会从不少情节里看到自己的只言片语,自己的生活……就像照镜子似的。当然还有我,他们也乐意在小说里看到或者自以为看到了我。
我有时候觉得,大多数人是因为喜欢我认识我或者试图了解我,才顺带看我的小说。这对于一个想要成为作家的人来说,恐怕是个不小的打击,可是就个人而言,则正合我意。
也是,有的人喜欢摄影,有的人喜欢流行音乐,有人酷爱听二人转,也有人持续不断地把自己的日记发表在网站上,为什么我就不能写小说呢?这大概是所有的爱好里最安静的一种了。
我说过了,我不是作家,我只是喜欢用小说记录我经历的一些有趣的事,以免忘记。
有些事情,永远都不会忘记,不需要提醒。
我有的时候怀疑,自己是不是有某种心理疾病。任何生活细节,只有当它渗透到了我的或者其他人的文字里,并且真正成为其中一部分的时候,我才会记住它。否则,就连别人问我早饭吃了什么,我都回答不上来。
我的记性时好时坏,全看当时我是否搭错了线。比如说,最近的一次是我在超级商场买了43块钱的食品和蔬菜,正好没有零钱,我掏出了一张100元的给收银员,然后拿起东西便扬长而去。直到打“的”到家,我才恍然大悟自己还没有拿找的钱,不用说,事后当然是后悔得恨不能踢自己一脚。另外,像我这样一年连丢4回身份证的人,全中国也不多吧?
然而我也有记性好的时候,不过那都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。有一年夏天,我在海淀图书城的风入松看书,正在津津有味的时候,忽然有了一种动物式的第六感,觉得有人在靠近我。回头一看,正好看见一只手从我的背包口及时缩回去。那只手的主人转身便跑,我瞥见了他惊恐而又强做镇定的脸。我当时并不害怕,也没有想到丢东西的问题,只是暗自感叹,一只手居然能够表现出如许强烈的感情,恐惧、痉挛和颤动……难怪茨威格会在“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”里对一个人的手大书特书。
不过看到这里,大概你们要问了,这和你的记忆有什么关系?问题在于,我在一个月后,又在一个商店里见到了此人,确切地讲,是这只手。他正好在我面前伸出手来买打火机,这只手一进入我的视线,我就认出来了,抬头一看,的确是他,连衣服都没有换,不由得有些纳闷,莫非这是他的制服不成?
这一切太过特殊了,当时我就意识到,这只手最终会成为我小说中的一个角色。因此,你看,小说对于我而言,仿佛一种特殊材料制成的印记。
就像他一样。
说来说去,就扯远了。
我说过了,我最大的乐趣就是编故事。看它从一个念头到成形,到一点一点丰满起来,简直让人乐不可支,而且非常自鸣得意。后来,我决定把我写一篇小说的过程诚实、详细地记录下来,说句老实话,这对于我而言,也是有实在意义的。因为我向来思考没有条理,所以有时很难回答别人的问题,即你是怎么写出来的或者你为什么这样写?现在,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,我只要让他们看我的这篇小说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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